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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豁免環境影響評價手續辦理的建設項目名錄(2020年版)》的幾點疑問! 問題內容: 1.建筑垃圾的回收破碎,能否納入本次的豁免清單內?(主要工藝:建筑垃圾(河道淤泥)→(分揀→破碎)→清洗。 2.從事廢舊塑料回收的行業,能否納入本次的豁免清單內?(主要工藝:廢舊塑料瓶→破碎→浮選分揀(水)→打包) 3.人造板的加工、制造,能否納入本次的豁免清單內?(主要工藝:人造板材、木紋紙(外購)→熱壓木
實施時限 (一)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頓。屬于2017-2019年應核發排污許可證的33個行業的現有排污單位,如仍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須于2020年4月30日前申請并取得排污許可證,或完成排污登記。 (二)2020年排污許可發證登記。除上述情形,納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的現有排污單位,應于2020年9月30日前申請并取得排污許可證,或完成排污登記。 新建排污單位應當在啟動生
01.企業找不到合法的利用處置單位,危險廢物如何處置? 有三個解決途徑: (1)咨詢當地**。在**的guan方網站上定期公布的危廢利用處置企業信息中進行查找,或電詢當地**。 (2)自建危廢利用處置設施,通過環評審核和“三同時”驗收后投入使用。 (3)對于無法合法有效的利用處置其產生的危險廢物,又缺乏相應的安全貯存能力的,應限制生產能力或改進工藝,以減少危險廢物產生量,或者自行建設合
建設單位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配套建設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設施進行驗收,編制驗收報告,并向社會公開。 一, 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固體廢物的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加強對相關設施、設備和場所的管理和維護,保證其正常運行和使用。 二, 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固體廢物的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采取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傾倒、堆放、丟棄
公司名: 深圳綠洋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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