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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勝煜達律所楊德明主任律所最近辦理了一個勞動地點變更引起的勞動糾紛案件
天津勝煜達律所楊德明主任律所較近辦理了一個勞動地點變更引起的勞動糾紛案件案情基本情況:? ? ?原 告自zO17年?入職 被告處,擔任廚師職位。⒛22年 被告在沒有同原告協 商的情況下,向 原告下發了 《調崗通知書》,通知原告工作地點調 到位于天津市寶坻區 職工餐廳。因為原告住所地到新工作地點需要乘坐和倒換 3次公共交通車輛,之后還需再經歷長途步行,單 程共
代收款人也能做原告,楊律師利用票據無因性成功要回工程欠款50萬元。
案件起因:原告王老板長期從事建筑勞務分包工程,王老板與某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系長期合作關系,雙方的諸多合作項目中,有一個存在長期拖欠工程款的情況,后來經王老板多次催要,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欠某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50多萬元工程款,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為出票人的一張50萬元的電子匯票結算與某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于是,某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提議將此匯票背書轉讓給王老板了解雙方債務關系。但因王老板本人
天津勝煜達律所主任楊德明律師對一起復雜的合同糾紛案情做了基本介紹和簡單梳理,同時指出該案件爭議的焦點和疑難點。接下來,現場在座的律師積極發表了對案情問題的觀點。在案件討論過程中,律師們紛紛對案件提出疑問,并根據實務經驗展開層層分析,找出問題癥結并總結解決方案。案件通過集體討論,找到了新的辦案思路,也為辦理類似案件提供了實際指導意義。
今天的工作,出遠門取證。代理一起標的百萬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證據還不足,還必須補充證據。雖然路途遙遠,但是必要的、關鍵的、充分的證據,是不能忽略的。打官司從某種意義上講,其實跟打仗是一樣的道理,既要講“戰略戰術”,也要高度重視細節。不管法官最后怎么判,但是自己首先要能“說服”自己。作為職業代理人,必須堅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在證據和法律理論上下足功夫,絕不打無準備之戰!
公司名: 天津勝煜達律師事務所
聯系人: 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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