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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妝品風險物質識別與評估技術指導原則(征求意見稿)》 起草說明
為規范和指導化妝品安全評估工作,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注冊備案管理辦法》《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及相關法律法規、國家標準和技術規范的要求,國家藥監局化妝品監管司組織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以下簡稱中檢院)起草了《化妝品風險物質識別與評估技術指導原則(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技術指導原則(征求意見稿)》)。現將起草的有關情況說明如下:一、起草的必要性2021年,《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和相
進口非特殊類化妝品備案申報9步走(2019,新政版) 凡以市場銷售為目的的進口化妝品,必須預先經我國行政監管部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簡稱NMPA)審批(特殊類化妝品)或備案(非特殊類化妝品),否則無法進行正常通關,亦不得在中國大陸市場銷售。 本文作者為北京天健華成**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化妝品注冊部,為普及知識、增強實操性,盡量避免征引繁瑣的法規條文,而力爭用較簡明的文字,直接給出具體操作流程和注意
1.進口產品提交銷售包裝外文標簽的中文翻譯件時需要注意什么?按照《化妝品注冊備案資料管理規定》*三十一條*二款規定,進口化妝品的注冊人、備案人或者境內責任人應當提交生產國(地區)產品的銷售包裝(含說明書),以及外文標簽的中文翻譯件。所提交的中文翻譯件應當如實翻譯銷售包裝原標簽內容,不能隱瞞,也不能通過遮蓋、涂改等方式修改銷售包裝。如果銷售包裝(含說明書)上有相同的外文內容,可以只翻譯一次,不需要重
1、問:化妝品定義是什么?答:化妝品是指以涂擦、噴灑或者其他類似方法,施用于皮膚、毛發、指甲、口唇等人體表面,以清潔、保護、美化、修飾為目的的日用化學工業產品。其中通過口服、注射等方式起到美容效果的產品依照其屬性分別按保健品、藥品或醫療器械等其他品類予以監管。牙膏使用時接觸口腔粘膜,不符合化妝品定義,但按照《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有關普通化妝品的規定進行備案管理。香皂符合化妝品定義,但不作為化妝品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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